(1)防水材料
(2)在《屋面工程技術規范》的每一章中,防水材料要求一節從工程要求的角度對各類防水材料的技術性能提出了要求。規定只有滿足這些要求,防水材料才能用于屋面防水工程。規定防水材料必須經省、自治區、直轄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指定的檢驗單位抽樣檢驗合格后方可進入“市場”。同時,為控制進入“現場”的防水材料的質量,規定施工單位應按新規范對防水材料進行抽樣復驗。只有這樣,才能有效防止不合格防水材料流入“市場”和“現場”。如果發現不合格的防水材料進入現場,則不得用于建筑防水工程。
(2)防水設計
為了讓設計師遵循屋面防水設計,新規范的各個屋面工程每一章都有“設計要點”和“詳細結構”兩部分。同時,新規還規定,設計人員應“根據工程特點、區域自然條件等,根據屋面防水等級要求,設計防水結構,并對重要部位進行詳圖說明”。屋頂排水系統和保溫系統也應該通過計算來確定,而不是像過去那樣通過經驗或寫“兩氈三油”來確定。
(3)施工質量
新規范的每一章都規定了各類屋面防水施工的技術要求和質量標準。對施工單位規定,防水工程施工前,應通過圖紙咨詢,掌握施工圖中的詳細結構及相關技術要求,并做好防水工程的施工方案或技術措施。對屋面防水施工隊伍和施工人員的資質也作了規定,要求“屋面防水工程必須由專業防水隊伍或防水人員施工”。嚴禁非防水專業隊伍或非防水工人進行屋面防水工程。強調在防水工程施工中,應按施工程序和水平進行檢驗,合格后方可進行下一道工序和水平。同時,新規范還規定了屋面防水工程的質量驗收標準和檢驗方法,以控制屋面防水工程的施工質量。
只有做好設計、材料、施工、管理、維護等各個環節,防水施工的使用壽命才能得到保證和延長。